106學年度(含)之前進教程,欲以106年修正107.02.01實行之師培法第10條第1項參加教檢者(先檢後實),請注意下列事項:
一、申請說明:新修正法規之施行日期為107.02.01,故欲採新制(先檢後實)報考之同學,第一次可以參加教檢的時間為108年3月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已畢業,修畢普通課程、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學分但未完成教育實習者。
(二)在校生在校之最後一個學期,預計能修畢普通課程、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者,並於前一學期末提出課程審查。
三、申請程序:填寫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」線上申請表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mail.mcu.edu.tw/certificate),列印申請表後並同應檢附資料全部郵寄回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。
四、收件時間:107年11月14日~107年11月30日。
如超過收件期間,影響自身權益,恕不受理申請,謝謝。